
网络媒体最大的优势在于其强大的互动性,这不同于传统媒体信息的单向传播,而是信息的互动传播。 通过网络推手,用户直接与商家交流,制造商也可以随时获得有价值的信息资源。网络推手有很多优势,不仅可以增加产品的销量,还可以让企业获得大量粉丝,建立粉丝社区,方便未来的消费和引流。当一个粉丝对一个企业有了信任,就意味着粉丝会顺利转型,甚至开始自发分裂,企业就不再担心粉丝不足了。
- 2021-12-26 14:11
据Xi市公安局微博消息,近日,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网络谣言,查处多起造成负面影响的违法案件,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。现报告如下:
1.何某、捏造事实扰乱公共秩序。12月22日,何某、陈某在微信群中散布“某门诊女护士分别与某隔离酒店工作人员、某高校教师关系密切,导致新冠肺炎疫情传播”的虚构消息,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,公安局新城分局、公安局浐灞分局分别对何某、陈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。
二、康的寻衅滋事案。12月21日,康在新浪微博发表了“希望疫情在某个地方杀死某个人”、“我不配活着”等不当言论,扰乱了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,公安经济发展分局给予康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。
三.陈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例。12月22日,陈某用手机拍摄视频,并在Tik Tok平台和微信群上编造标题“疫情期间,某小区某蔬菜粮油店被群众抢劫,没付钱”,扰乱了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。公安局灞桥分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,给予陈某行政拘留10日,???00元。
四.宋扰乱公共秩序的虚构事实。12月18日,宋在微信群转发防疫人员聚集的视频,散布“今天某处发生疫情,多人死亡”“马上就要瘫痪了,今天很多人都死了”“某地区老鼠都在抓老鼠”等谣言,扰乱了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,公安局经济发展分局给予安松行政拘留十日。
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,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,打击网络谣言、维护网络清晰是公安机关不可推卸的责任。希望广大网友自觉树立法治意识,增强辨别能力,齐心协力抗击“疫情”,以实际行动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。
来源Xi公安微博
最新动态
相关资讯
